【新唐人2013年03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5日電)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說,國籍法規定歸化前應先放棄原籍,易造成國際人球,應先歸化再放棄原籍;他會向行政院報告修法意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審查行政院及朝野立委提出的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江啟臣質詢表示,他接獲陳情,一位原籍馬來西亞的醫生在台中偏鄉行醫,為了能單獨執業,放棄原籍申請歸化,但他曾因健保官司被處罰,無法獲得中華民國國籍,成為國際人球。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李俊俋質詢也說,現行國籍法的歸化要件包括「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但「品行端正」不符法律明確性原則;國籍法許多規定都因時空環境改變有修法必要,內政部提出的口頭報告卻只建議維持現行規定。
李鴻源答詢說,行政院的版本大約是民國100年審查通過,但「我不這麼認為」,會回去向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如果江宜樺同意,就可以做比較大幅度修改。
李俊俋說,既然李鴻源也認為政院版還有修正空間,希望至少在2週內向江宜樺報告。李鴻源說「一定」。
李鴻源受訪表示,他認為「品行端正」可改為較明確的「無犯罪紀錄且微罪不罰」,至於「微罪」的定義是否包括緩起訴、易科罰金等,可以再討論;要有明確法律定義,不讓基層公務員困擾、使民眾感覺被刁難。
至於放棄原有國籍規定,李鴻源說,他個人希望規定改為「拿到中華民國國籍,再放棄原籍」,避免中華民國國籍沒拿到,卻已經放棄原籍,成為國際人球。
不過李鴻源也強調,這是他個人意見,他必須回去跟江宜樺討論;若江宜樺也認同他的原則,就可以做比較大幅度修改,與立委的修法版本折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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