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4日電)一名產婦去年疑似羊水栓塞致死,成為衛生署「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首宗救濟案件,獲救濟200萬元;總計已13件獲救濟。
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今天指出,衛生署委託專家組成審議委員會,已審15件生育事故申請救濟事件,其中13件核定給予救濟,金額合計約新台幣1500萬元,將由事故中醫療機構將錢交給事故當事人或家屬。
許銘能說,符合救濟的案件為生產導致孕產婦或嬰兒死亡、重殘。台灣婦產科醫學會舉例說明,例如不可預期的產婦羊水栓塞、產後大出血導致產婦死亡,或妊娠高血壓、子癲前症嬰兒胎死腹中,以及難產導致嬰兒腦性麻痺、臂叢神經損傷等。
受託執行c行政調查的藥害救濟基金會董事長、婦產科醫師蘇聰賢表示,申請救濟的案件,有的是病例診斷書不齊備,有的是醫病雙方協議文件不完整,影響行政調查進度;不過基金會只要受理調查,就沒有期限,將儘速完成調查,以利病家獲得救濟,減少訴訟。
依據衛生署公布訊息,生育救濟金額最高為為孕婦死亡200萬元,孕婦及新生兒極度重殘150萬元、重殘130萬元、中度110萬元,新生兒死亡30萬元;申請前提是醫院無醫療過失、民眾不是故意自殘,民眾先與醫療機構取得協議後,再由醫療機構申請,如果民眾因訴訟而取得賠償,必須退還生育事故救濟金。
許銘能說,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實施3年,去年10月上路,在今年3月底前,民國101年的案件都可回溯申請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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