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暢:中國人大之中國特色

【新唐人2013年3月22日訊】特色之一——根據中國《憲法》,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其常設機關是人大常委會。人大大會和常委會行使國家立法權。人大這種最高權力,理應由全體公民一人一票選舉授權而來。但卻以縣、鄉級的所謂「差額」直接選舉、省級至全國的「等額」間接選舉手法,冒充一人一票的真正民主選舉。「等額選舉」的候選人數,與應選人數相等;「差額選舉」的候選人數,多於代表人數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特色之二——舉世罕見只代表階層,不代表選民的議會。正由於代表不是一人一票選出,以代表階層等同代表選民,掩蓋人大代表其實不具代表性的事實。每屆人大代表,居然可以規定工、農、軍人、知識份子、少數民族等出身代表的比例,形成按比例操控「代表性」的一大「特色」。

特色之三——世界上最龐大,但卻基本不開會、不幹事的議會。全國各級人大代表近300萬人,其中全國人大代表近3000人,是世界第一大議員群。然而人大每年只開會十餘天,人大代表一年有350天無事可幹。他們也沒有所代表的選區,自然不必設立選區辦事處,幹那些聯繫選民的勞累差事。正如申紀蘭所說:「我不和選民交流。」

特色之四——立法大權被極少數人掌控的議會。設計了人大常委會,於是本應由全體人大代表行使的審查、辯論、表決的立法大權,通通落入常委會之手。1954年第一屆人大代表一千人多點,常委只有近80人;2013年本屆人大代表近3000人,常委只有175人。通過這個常委會,每年召開6次會議,每次4天左右,便可通過任何法律。

特色之五——舉世罕見的「表決機器」議會。有了上述幾大「特色」,也就註定了人大的唯一作用,就是在每年十幾天的所謂「會期」,舉手表決通過所有由常委會交辦的法律。從1954年至今連「選」連任12屆人大代表的申紀蘭說,「當代表就是要聽黨的話,我從來沒有投過反對票」,為人大的」使命「作了最生動的注解。

特色之六——魚目混珠,非驢非馬的政協「議會」。國外一般把政協看作中國的國會上院或參議院,其實大謬不然。世界各國的上院或參議院都有立法功能,或至少有審核、表決下院或眾議院提交法案的功能。而政協和立法毫無關係,只不過是「多黨合作」的統戰酬庸機構。一手「推薦、協商」出來的2200多名全國委員,組成了當今世界最大的」政治協商院「。

特色之七——副議長人數世界第一的議會。世界各國議會兩院,大多數僅各有一名議長,設副議長的極少。如有,最多也只一名。但人大不同。如本屆除張德江為委員長(議長),還有副委員長(副議長)13人;本屆全國政協俞正聲為主席,副主席更多達23人。「兩會」副議長總人數36人,絕對可列入健力士世界紀錄大全。要知道,這些副議長常人寫的說沒有作者同意不能改,是只對這一篇而言嗎?還是類似都得改?都位居「黨和國家領導人」之列,享受公帑支付的所有特權。但「為人民服務」的他們,卻從來沒有問過人民,該不該設這數十名副議長?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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