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21日電)檢警偵辦嘉義頭顱案,對於部分媒體爆料式辦案,要求相關承辦人員不得洩密,以免影響後續偵查,造成社會大眾妄加揣測。
嘉義縣水上鄉頭顱分屍案自15日發生後,連日來成為社會焦點,媒體、名嘴每天都爆料,警政署長王卓鈞19日要求刑事局派督察赴辦案單位查辦洩密。
此外,承辦檢察官於嫌疑人陳佳富在18日晚上被收押嘉義看守所後,曾分別在嘉義、新北市召開專案小組會議,除討論案情偵辦方向外,也在會議裡要求相關承辦人員不得洩密。
承辦檢察官在會議上口氣嚴厲,向專案小組強調,專案小組是一個團隊,相信團隊成員中不會有擅自透露重要證據資料給媒體渲染的意圖,若真的有,那絕對沒資格作為專案小組的一員,將依法嚴懲,絕不寬貸。
當時專案小組成員個個神情嚴肅,會中並達成決議貫徹,以免影響後續偵查,而使社會大眾妄加揣測。
刑事局曾於19日派督察南下嘉義縣查辦洩密,除調閱相關資料外,也走訪提供媒體監視器錄影畫面的店家,釐清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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