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17日電)劉姓男子涉嫌夥同友人在報紙登廣告,待客人上門,再以新台幣1萬到5萬元價格,販售假學歷。法院審理後,判決他2年徒刑。
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劉男自民國92年8月起夥同2名友人組成販賣偽造各類學歷集團,先在報紙刊登「先辦後付,有效解決您學歷的不足」等廣告並留下電話,藉此招攬生意。
法院表示,待顧客上門後,由劉男或友人出面向對方說明,談妥偽造證書上的學校名稱和科系等資料,以每張1萬元到5萬元不等的價格,販售偽造高中(職)、專科、大學或碩士班畢業證書;另外,被告也提供每張2000元價格,為顧客製作假成績單。
判決書指出,劉男每次從中抽取2500元到3000元不等的金額,自集團成立起,到民國94年5月間被警方查獲前,共成功向45名顧客販售假學歷,法院指出,受害學校遍及國內各大學和高中(職),國立台灣大學也在其中。
被告在法院審理時坦承不諱,法院審理後,依偽造公印等罪,判決劉男有期徒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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