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台灣有能力處理核廢料

【新唐人2013年03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1日電)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蔡春鴻今天說,台灣有能力使用核能發電及取法國際經驗處理核廢料問題。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表示,台灣目前沒有高階核廢料貯存場,核電廠現在就地貯存高階核廢料,核一廠冷卻池空間只能容納2.5年核廢料,但核一廠除役時間還有5年,讓人憂心核廢料何去何從。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初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蔡春鴻答復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黃志雄質詢時表示,台灣有沒有資格使用核電與有沒有能力處理核廢料,他的答案是肯定;就技術面而言,從政府架構、法規架構、運轉經驗與技術累積等,是有能力使用核能發電。

至於有沒有能力處理核廢料,他說,從國際上的經驗,「我們是有相當的能力可以藉由國外相關經驗,未來是可以處理我們的核廢料」,從時間程序上,要花很大努力做。

蔡春鴻表示,日本福島事故後,他自我檢討,原能會準備的資料都太技術性,民眾不見得能接受,經過這段時間演變,政府各部門都動起來;他會記取福島核災經驗,不讓福島核災類似事件在台灣發生。

民進黨籍立委鄭麗君說,核能四廠變更設計案,依核管法規定,可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涉及刑責;但原能會包庇違法,沒移送司法調查,嚴重失職。

蔡春鴻說,內部討論曾徵詢法律專家意見,認為依核管法解釋,較適用罰鍰而不用刑責。

至於核電廠興建、填裝核子燃料及運轉所在地與逃命圈50公里內縣市所在地,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修法,國民黨籍立委陳淑慧說,這項修法案違反憲法中電政由中央立法並執行規定;公投法也規定,地方性公投只能處理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等。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許忠信表示,賭博是犯罪,但可在澎湖進行博弈公投;核四雖牽涉全國電力,但應尊重地方意見,全國性與逃命圈地方性公投不互斥,可一起投,沒違法或違憲。

蔡春鴻說,核管法屬性是技術管制作為,與舉辦公投等政治性或政策性抉擇作為顯有不同。

此外,他說,核四廠問題很多,未來將加強資訊透明化,多向民眾解釋;列席委員會的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黃重球也說,年底前完成核電廠安全檢測。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