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0日電)七旬蔡姓男子離婚後懷疑前妻另結新歡,氣得拿菜刀和掃把追趕女方,還用刀砍門。台北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宣告蔡男緩刑。
法院判決指出,蔡男和嚴姓女子早在10多年前就已離婚,但仍同住。蔡男去年8月間不滿嚴女晚歸,懷疑對方外面有男人,兩造爆發口角後,蔡男一氣之下拿起掃把和菜刀追趕對方。
嚴女嚇得躲進房間關起門,蔡男不但咆哮拿刀砍房門門鎖,又砸壞電話,嚴女心生畏懼,緊急撥打房內電話報警,員警獲報到場處理。
法院審理時,被告否認恐嚇對方,自稱肚子餓才生氣,當初為了找對方理論,才拿菜刀去敲門。
但法院根據偵查筆錄,認定他為了卸責而翻供,說法避重就輕,但審酌嚴女已具狀撤回告訴,蔡男罹患糖尿病、攝護腺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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