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糾紛 拉扯母致傷女判刑

【新唐人2013年03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0日電)林姓婦女不滿母親將財產全數分給兒子,與母親拉扯後致母親倒地受傷。最高法院認為有違倫常,判林婦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根據法院判決書,51歲林姓婦人於民國80年間,透過母親資助買下位於三重地區過圳街一處房屋,兩人住在一起長達10餘年。

林婦因不滿母親將全數財產分配給兒子,於99年5月間更換房屋的門鎖,讓母親無法進入,林母只好與兒子住在三重地區重陽路的房屋。

判決書指出,林婦100年前往重陽路的房屋時,林母向她催討之前資助購屋的款項,兩人發生爭執後拉扯,導致年逾80歲的林母倒地受傷。

法院一審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林婦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林婦提起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林婦行為不當且有違倫常,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