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3月9日訊】台灣桃園機場近日查獲多起旅客攜帶超量善存、維骨力等保健藥品案,提醒民眾攜帶超量藥品回台恐怕會被移送法辦,持美國綠卡者若留下紀錄還會被當作「非良民」。
據台灣藥事法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藥品即為禁藥,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
依台灣關稅局台北關統計顯示,回台超帶的藥品主要是維他命、維骨力,及醫學美容用的打針用品。
以維骨力為例,台灣規定每個人每次只能帶1,200粒,以一瓶200顆裝或300顆裝來計算,每人每次頂多只能帶5至6瓶。而善存依劑量不同可歸類為維生素藥物或膠囊狀食品;維生素藥物一次不能攜帶超過1,200顆,膠囊狀食品則不能帶超過2,400顆。
如果超量攜帶藥物進入台灣海關,沒有申報而遭台灣海關查獲後,藥品會被沒收,攜帶者會被移送法辦。持有綠卡的美國永久居民如有判決或緩起訴紀錄,將被視為「非良民」而影響日後入籍申請。
超帶藥品回台會被抓,超寄藥品回台也可能被退回。洛杉磯曾有案例傳出,有人寄送兩箱共20瓶維骨力回台,就被海關查獲,其中一箱遭退回。
攜帶藥品回中國或香港也各有規定。中國海關總稅務司規定,攜帶藥品入境不可逾7磅,超帶藥品需如實申報並繳交關稅。
香港海關規定,各類藥物帶入總量都不得超過2千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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