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8日電)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涉貪案今天移審台北地院,她喊冤不認罪,但法院認定她犯嫌重大,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特偵組今天依貪污、行賄、洗錢等罪起訴陳玉珍、檢舉人施永華及共犯郭學廉,建請法院對陳從重量處最嚴厲之刑。北院金融專庭公開抽籤分案,受命法官為林婷立、審判長陳興邦、陪席法官唐于智。
合議庭認為,陳玉珍遭押後,郭學廉隨即提領人頭帳戶新台幣2600萬元,若陳玉珍獲交保恐藉此逃亡。陳、郭在偵查中都行使緘默權,陳的前夫等人也拒絕證言,難以追查資金流向,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陳玉珍母親得知結果後發出哀號,說古代有擊鼓鳴冤,現在沒鼓可擊,該怎麼辦?泣訴女兒冤枉,特偵組不公。陳玉珍不斷喊話要媽媽堅強保重,「妳挺住我才挺得住,妳哭我受不了的」。
陳玉珍在庭訊喊冤不認罪,否認貪污或洗錢,聲稱因考量憲法生存權和財產權,才不查扣電玩業者的機台,但合議庭認為她的說法不合理,並要求陳及檢方提供陳玉珍起訴過的賭博電玩案,了解是否前後標準不一。
法官詢問陳玉珍存款來源,她自爆曾由母親借錢給「小蔡」放款,月收一分息,法官質疑她違反檢察官倫理,陳回應,「小蔡」已接受特偵組訊問。
另外,特偵組認定前板橋地檢署檢察長楊森土疏於監督考核,導致陳玉珍技術性獨攬施永華的案件,特偵組請法務部審核後函請監察院審查。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回應,將交由相關機關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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