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治小百科:政府關門為哪般

【新唐人2013年03月07日訊】政府關門,對於華人,特別是大陸的中國人來說可能匪夷所思。不過這在美國確實算是稀鬆平常的事了,我們現在就帶大家了解一下。

由於預算僵局,美國政府機構關門的現像在歷史上時有發生。1995年11月,美國國會與總統在平衡預算問題上沒有達成一致,國會不批准政府預算,使大多數聯邦政府機構由於沒有經費關門七天。當時正值聖誕節,克林頓總統不得不自己掏腰包付白宮的電費,才讓美國第一聖誕樹的燈光沒有熄滅。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系教授李天笑指出,在1977年至1996年之間,美國聯邦政府曾關閉17次,最短的1天,最長的21天。不單是聯邦政府,州和縣市政府無錢運轉照樣關門。2005年紐約州和明尼蘇達州政府關門;2006年新澤西州政府關門;2007年賓夕凡尼亞州和密歇根州政府關門;2010年紐約市政府關門。

美國是民選國家,人民制約政府之理具體到權力架構上,就是國會對行政的財政預算控制權和對行政首腦的彈劾權。《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九款規定,政府除依照法律規定得到撥款外(國會專有權),不得從國庫中提出任何款項;一切公款的收支報告和賬目應定期公布。按憲法原理,美國1870年通過了《反預算過度法》,明確了政府應該如何獲得和使用預算,禁止政府超預算花錢,任何聯邦公務員違反《反預算過度法》將被處以最高兩年的監禁並罰款5000美元。在國會未能通過政府預算案的情況下,政府必須暫停除國防、基礎醫療和社保等緊急公共服務外的機構功能。

也就是說,當代表人民的國會因政府花錢超支不願批錢時,總統就沒有預算,政府就沒有開支,總統如不屈就於國會,政府就得關門。政府必須服從人民,這就是鐵律。

政府關門不等於倒閉和崩潰。無論從美國聯邦和地方政府來看,最後行政和議會雙方都能達成協議,基本上不會對一般民眾日常生活造成重大影響,主要是政府公務員暫時無薪回家待業,而且短時間恢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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