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令尉:以徵稅來調控樓市是強盜邏輯

【新唐人2013年3月5日訊】房價再次全面上漲,證明此前所謂「史上最嚴厲的調控政策」再次失效。明知「喊」是沒用的,但姿態還必須有,於是,趕在今年的「兩會」召開前,國務院又出臺了「國五條細則」樓市調控政策。

此次出臺的政策並沒有太多的新意,倒是強調「稅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資訊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徵。」

通過對「出售自住房屋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來抑制房地產投機,控制房價過快增長,也不知是哪個秀才拍腦袋想出來的餿主意。可以肯定的是,這個政策如果真落地,其結果是二手房立刻漲價,房地產開發商的一手房趁火打劫。非但沒有把房價控制住,反而火上澆油。

稅收本來是一個很好的經濟調節工具。但對於我國出臺稅收政策來控制房價上漲,總讓我記起一個曾在網上廣為流傳的笑話:話說有一幫劫匪衝進一家商店,大喊一聲「搶劫!」。商店裏所有的人面對著劫匪陰冷的目光和那黑森森的槍口,都噤若寒蟬。這時候,劫匪說「要命的照我說的做。大家排成一排來我這交錢。排在第一位的交1000元,第二位的1100元,第三位的1200元。依次類推。」商店裏的人在短暫的錯愕之後,頓時又是一片混亂,大家都拼命要擠到前面交錢,以能爭取比別人少交點。等劫匪收了錢走了,大家鬆了口氣。幾個搶在前面交錢的人,驕傲地看著被擠在後面的人說「還好我身體棒!才搶到前面來交錢。」

近幾年隨著房價節節攀高,政府頻頻出臺房產稅和個人所得稅政策來調控房價,這和上面的劫匪搶錢的笑話頗有神似之處。我們的政府,一方面通過大量印鈔票推動貨幣貶值,另一方面通過控制土地供應和土地拍賣來拉高房地產價格。兩項政策一拉一台,默契配合,政府通過土地拍賣收益和稅收收益,財政收入從2001年的1.6萬億增長到2012年將近12萬億。創造了一個雖不是全球最富,但卻是公務員最多、行政開支最不透明的政府。與此同時,通過房地產又把錢洗進各種利益集團的口袋裏。

在房價不斷創新高,老百姓開始怨聲載道之後,為了平息民怨,政府又開始所謂的「抑制房價過快增長」。抑制的手段之一就是徵稅。先是少數幾個城市試點在持有環節徵收房產稅,逐漸擴大試點城市,為全面推開做準備。

政府製造的輿論就是:你不是嫌房價高嗎?那我們就徵稅,把炒房客擠出去,房價就不會那麼快增長了,你看這樣多好。老百姓也覺得有道理。慢慢地大家接受了繳納房產稅的觀念。至於自己為買這套房子已經把未來70年的土地租金都交給政府了,現在再交相當於向政府租賃土地的「房產稅」是否合理就不管了。如果政策效果小有所成,老百姓還得感恩戴德,感謝政府把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給控制住了。就像笑話裏那個搶在前頭向劫匪交錢的人,為自己因搶在前面而少交了100元沾沾自喜,早忘了壓根就不應該向劫匪交錢。

現在更升一級,不僅要擴大房產稅的徵收試點城市,還要在交易環節對個人出售自住房屋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

那麼從經濟學的角度,房產稅和個人所得稅真能抑制住因貨幣貶值和投資需求推動的房價上漲嗎?

稅收本來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經費來源,其徵收也應是以公共服務的需要為前提,而且應該也是公開透明的。但我們的政府現在規定個人出售自有住房繳納20%個人所得稅的政策是以抑制樓市投資和投機行為為理由的,認為提高了徵稅額,這些投資或投機樓市的人就不會再買賣房子了。

作為一項投資行為,投資人計算的是回報。稅收成本作為投資成本或收益減項,只是投資者在測算投資回報率時的一個計算參數。如果加上稅收因素,房價上漲的回報仍然高於將資金投向其他領域的回報,那麼選擇的投資物件仍然會是房子。如果以前幾年房價上漲的速度,別說徵20%的個人所得稅,就算把稅率提高到50%,也仍然會有人投資房產,因為沒有什麼生意能比投資房產獲利更高。以集資詐騙罪名被判死緩的吳英最近還在申訴,要求改判無罪,其中的理由之一就是她能還清所有高利貸借來的本金和利息。為什麼她能這麼理直氣壯地說能還清高利貸借來的錢,因為當初她高利貸借來的錢所買的房子升值遠遠超過於當初借款所承諾的利息。

稅收杠杆當然能調節投資行為,能引導經濟方向,但這種影響不可能是孤立的。煙草的稅率夠高的了,按2009年頒佈實行的消費稅率:甲類捲煙(價格70元/條以上的捲煙)稅率為56%,乙類捲煙的消費稅稅率為36%。此外,還有增值稅17%,企業所得稅25%。儘管如此,你讓國家放開煙草專營專賣,看看沒有人投資。

而另一個典型就是白酒,在生產環節需要繳納的就有20%消費稅、17%增值稅、25%企業所得稅以及其他稅收附加。貴州茅臺(上市公司)2011年營業收入184億元,上交營業稅及附加24.8億元,所得稅30.8億元,稅收總支出55.6億元,占營業收入的30.21%。但貴州茅臺仍然被投資者所追捧,公司總市值達到1800億元。

政府應不應該收稅?當然應該。這是政府保持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的物質保證。但不要用「為了抑制房價」作為理由來徵稅。在沒有客觀測算我們的貨幣貶值速度和投資機會成本的前提下,以稅收來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無異於刻舟求劍、緣木求魚。

更有甚至,這種以「控制房價」為誘餌開徵的稅種和強盜以排在前面可以少交100塊錢,又有什麼本質的差別呢?當然,這樣的政策肯定也會有民眾沾沾自喜:「還好我身體棒,搶在了前面,不然損失更大!」

文章來源:搜狐網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