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8日電)酒駕取締新制3月1日上路,台北市警察局今天說,推行酒駕零容忍,加強執行「處處有警察、時時有攔檢」,盼遏止酒後駕車。
警方說,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超標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拒測或經攔檢點不停車受檢,處9萬元罰鍰。
警方表示,將依轄區特性編排勤務,加強取締酒駕,每個月至少達到7次以上。
警方說,台北市每個月有7次臨檢,3次是執行警政署全國同步聯合取締酒駕專案勤務,另4次由台北市14個分局、保安和交通大隊共同執行。
此外,每天編排5個以上分局大隊,依轄區特性編排勤務,加強取締酒駕,並要求執行巡邏勤務員警,隨身攜帶酒測器,發現可疑車輛,立即攔查取締。
警方表示,臨檢次數預估每個月7次以上;每個人體質不同,酒測值未超標,仍會影響生理平衡,導致開車時安全疑慮,呼籲民眾不要存有「喝一點不會超標」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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