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保費寬限期至3月15日

【新唐人2013年02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8日電)中央健保局今天指出,1月份的補充保險費繳款期限為2月底,寬限至3月15日,請單位預作繳款的準備,避免逾期。

二代健保在今年實施,各機關團體、公司行號、公私立學校在支付員工或客戶超過4倍投保金額的獎金、單筆超過新台幣5000元的兼職所得及執行業務收入、利息、股利、租金等6種所得或收入時,依法要扣取民眾個人2%的補充保險費,並在次月底前繳納。

另外在雇主的補充保費部分,雇主也要就當月支付的全部薪資總額與聘雇員工投保金額總額的差額,按2%的費率繳納,繳款期限也是次月底前。

健保局表示,1月的補充保費,繳款期限2月底,另有15天寬限期,逾期要罰利息及滯納金。

健保局全球資訊網的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作業專區,已提供單位列印補充保險費繳款書的功能,另外也提供單機版軟體供下載,也有列印繳款書的功能,各單位可多加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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