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9日電)監委程仁宏今天說,如果到了6月30日,檢核確認遠通公司無法達成70%的電子收費利用率,高速公路局就應依約追溯開罰。
監察院指出,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利用率未達分年目標值,而且改善成效不彰,一直被社會各界詬病,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程仁宏、楊美鈴、劉玉山所提調查報告,要求高公局改進。
程仁宏表示,ETC第一階段甄審時,除遠通公司外,其餘6家都推出用路人可於一定期間或一定數量免費取得車內設備單元的優惠方案,高公局既然基於使用者付費公平原則,甄選出遠通為最優申請人,事後又接受遠通以免費eTag方案來快速提升利用率,這對招商階段已提出類似構想的廠商確有不公。
程仁宏說,難怪外界會批評高公局「被遠通牽著鼻子走」。
程仁宏指出,監察院持續關注ETC的利用率,另外,如果今年6月30日,檢核確認遠通無法達成70%分年利用率目標時,高公局也應該依約追溯開罰,並且應注意保全相關的債權,畢竟這是國家全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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