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19日電)金門縣于姓男子小年夜收到新北市路邊收費停車場寄來的掛號催繳收費單,讓他很疑惑,打電話詢問得知是開錯了,不必繳交。
于姓男子今天拿出新北市路邊停車催繳單,催繳單註明是1月10日下午1時25分開出,新北市蘆洲長榮路停車費新台幣10元未繳費,連同停車費加催繳單工本費15元,總計25元。
于姓男子5年前購置休旅車後一直在金門行駛,擔心自己的休旅車車牌被盜用,於是小年夜當天即打電話向新北市三重停車場查證,工作人員也嚇了一跳,確定是「抄錯車號」,註銷繳費單,不必繳交停車費。
于姓男子認為公務單位應有雙重以上的查核標準,防止出錯及浪費公帑,也避免困擾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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