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8日電)前立委顏清標因酒帳等案遭判刑定讞,明天應報到發監。顏清標聲請撤銷執行命令今天遭駁回,他表示,將如期報到,坦然面對。
顏清標因槍砲案及酒帳貪污等案去年底判刑定讞,合併執行刑為7年,其中槍砲案等前案早年已判刑3年9個月確定,顏清標已服刑1年7個月,並經假釋期滿。
顏清標因酒帳等案遭判刑而喪失立委資格,選區於今年1月26日補選,顏清標的兒子顏寬�臨危受命上陣參選,以1000多票險勝對手,已宣誓就職。
台中地檢署於2月5日發出執行命令通知書,顏清標應在明天下午3時30分報到發監執行。顏清標委任律師羅豐胤表示,已在春節前向檢方提出聲請撤銷執行命令,提出假釋條件及刑期核算方式等質疑,請檢方確認後再執行。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熙今天表示,經審酌後,認為顏清標所陳述內容並不符合暫緩執行要件,已予以駁回,顏仍須在明天下午報到。
顏清標今天晚間說,明天會如期報到,坦然面對。
羅豐胤則回應表示,根據檢方駁回通知書內容,顏清標尚未執行刑期為合併執行刑7年扣除已執行部分,但仍未說明尚須執行的刑期。羅豐胤指出,前案的假釋已期滿,應視同3年9個月的刑期已服刑完畢。
羅豐胤說,顏清標明天報到執行後,將再提出刑期核算及假釋須採從新從輕原則等質疑訴求,希望法務部可做出明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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