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18日電)張姓技工被控到鄧男家中安裝第四台,施工時不慎損毀鄧男的古董。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張男應賠償新台幣38萬元。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張男被控在去年4月18日下午,前往鄧男位於新北市樹林區家中安裝有線電視,施工時不慎毀損鄧男珍藏的「蘇式酸枝嵌雲石大床」古董。
原告鄧男主張,被告事後雖委請古董維修師將受損部分拆回修補,但雲石上的清朝書法家阮元題字,修補後仍無法恢復原貌,鄧男於是委請2間公司鑑定,經折衷後,對被告提出38萬元損害賠償。
被告認為,鄧男委託的兩家公司都不是古董折損鑑定專家,且都是鄧男熟識的朋友,明顯偏袒鄧男。
法院表示,古董的修繕應以能延長壽命、提升效能和增加整體美感為前提,雖被告委請維修師修復,仍無法達到上述功能。
法院審理後,判決張男應賠償38萬元,全案可上訴。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3/02/18/a8490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