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2月16日訊】從勞教看中國司法不是改革問題
2月5日,中國的官方媒體報導了一條印證早先關於勞教的消息。在1月7日的時候我們知道,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宣佈準備停止勞教制度,後來新華網在發通稿的時候,又退回到了改革勞教制度,這個我們曾經已經討論過了。2月5日報導的是雲南率先宣佈停止勞教,它的主要內容關於停止勞教方面談的是,一個是三種行為統一停止勞教審批,就是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纏訪鬧訪、醜化領導人形象,其他的違法行為是勞教審批全部暫停,然後說這些暫停就依據相關法律進行處理,不再採用勞教手段。還提到目前在教人員,就是在勞教所的已經被判了的怎麼辦,說是繼續執行自然消化,說在原則上不受理涉及勞教制度歷史問題的上訪,確有執行錯誤的按個案處理。這個我們來分析一下。
它停止的三種行為,這三種行為其實本來並不是在勞教的適用範圍之內,只有纏訪鬧訪是中央政法委在2009年加進去的。我們知道勞教本身是非法的,這個就不用說了,就是這個非法的勞教,它也只是公安部的一個部門規定,經過國務院批准的,從法律上,從行政上怎麼也輪不到中央政法委來規定甚麼人可以加進去勞教。就是勞教已經非法了,還再加上中央政法委非法規定的。
另外還有兩條根本就不是任何人規定的,在這個適用勞教的六條標準裡頭,他的第一條是罪行輕微不夠刑事處分的反革命份子、反黨、反社會主義份子。大家聽到了可能覺得很奇怪,現在居然還有叫「反革命份子」的,不是都改成「顛覆煽動罪」了嗎?這是中國所有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定裡面唯一一個保留反革命罪的,還有甚麼反黨、反社會主義,這是典型的階級鬥爭時期的產物,居然到現在堂而皇之的在執行。也就是說這個階級鬥爭的思維,其實中共從來就沒有放棄過。
好,這個統一停止的,我們已經看到原來就不是勞教裡面規定的。它說其他違法情形的勞教審批是全部暫停,也就是說原來運用勞教的這些條款是暫時停止,而不是停止,更不是廢止。為甚麼是暫時停止呢?顯然他留一條後路,如果說停止使用的過程不能夠滿足中共統治的需要的話,他在必要的時候還有可能再恢復。這裡有多種因素,其中很重要的因素很可能就是阻力太大,就是公安部門或者是司法部門,或者是中央政法委係統,或者就是中共自己感覺到有必要再恢復。
因為我們以前說過,勞教為甚麼要用這種非法的手段,就是因為它是非常方便的一個迫害人民的工具。這裡也就是說儘管說是停止了或者暫停了,他也不承認勞教這個制度本身是錯的。你看現在正在勞教的還要繼續勞教,法律的特點就是它的統一性、它的平等性、它的延續性,也就是說法律不能說今天變、明天變,變了以後原來的該錯就繼續錯下去,這是不對的。既然說現在已經認為不適用勞教了,那麼現在正在執行的也應該至少糾正,就是現在正在勞教的也應該按照新的標準來處理。這是常規也是法律實行的一個最基本的成規。當然我們知道勞教它不是法律,本來就是一個無賴,所以跟勞教系統或者勞教系統的任何改革都沒有甚麼道理可講的。
現在我們看為甚麼他在原則上不受理歷史問題的上訪呢?我想這個問題也是很清楚的。勞教制度從1957年正式開始,有很多地方更早,像這一次,最早出來宣佈停止勞教的雲南省就承認是從1955年就開始實行勞教了,也就是說從鎮壓反革命開始,歷次政治運動,這個勞教都對人民犯下了罪行,就是這個勞教制度是歷次政治運動最主要的打擊對象的受迫害的地方。所以它至少包括了鎮反、反右、反右傾、四清、文革、六四,尤其是到後來的迫害法輪功,到現在的上訪民眾等等。就是說如果要受理的話,那就不僅僅是勞教問題,而是清理中共的歷史罪行了,所以中共絕對不會去做的。而指望它廢除勞教以後會把過去勞教制度所犯下的罪行能夠承認或者是清理的話,那可能寄的希望太高了。
所以我們看到,就是即使是全國範圍都像雲南今天這樣去停止勞教的話,那也遠遠不是廢除勞教,更何況後面的那些描述,他談到了很可能有很多勞教的要用其他的方式去取代,就是雲南他們提到所謂社區矯正、強制隔離戒毒、基層基礎建設等等,還有沒有提到的在擬議中的違法行為矯治法。矯治法實際上就是用法律來代替原來的非法行為,它的性質如果沒有變化的話其實更糟糕,因為原來的人家還會批評勞教是個非法行為,現在它制定這個法律了把它合法化了,你還不能說它是非法行為。而這個社區矯正等等,它是強化原有的在最基層的一些非法拘禁,或者更低級別的私下的非公器的酷刑、刑罰等等,比如說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等等。所以它並不是說廢除了這個就廢除了,而是說它要尋找一些取代的方式。這是我們從現在中共官方所公佈出來的信息所能夠讀到的。
作為一個法外的懲罰系統,它是一個大規模侵犯人權的工具,本來就應該是徹底廢除,而且不僅要廢除,還要向受害者道歉請罪。現在只是停止,它不承認這是錯誤,不願意糾正。如果說這就是司法改革的話,那麼對這個司法改革我覺得不需要抱甚麼指望的。並且即使真的廢除了勞教,中國離法治社會還相差非常非常遠。
中國的司法不公,根本就是全面的司法不公,從公安立案到檢察院起訴到法庭判決到關到勞教所和監獄裡面去,沒有一步是符合國際標準,沒有一步是符合中國自己的憲法法律。就剛才講的所有的司法不公當中,勞教只是其中的一小部份而已。
談到司法不公,就牽涉中國的司法究竟是不是需要改革的問題?我們來看幾個現在發生的案例。
第一個案例是深圳原來的警官王登朝,他是因為宣傳民主思想、主張全民免費醫療、全民平等養老等等,主張這些思想、這些作法而失去人身自由,然後以其他的罪名判了14年。這是前幾天發生的事情。提審的時候法官不讓律師和王登朝說話,不讓他們辯護,那王登朝就說,他說我自己無罪,你們判多少年甚至活埋了,我都無所謂。兩位律師當場退庭抗議,這是第一件事情。
第二件事情,是很著名的「福清紀委爆炸案」,兩名死緩被取保回家,福清冤案的吳昌龍在看守所裡關押了12年以後,回家與家人團聚。第三個是明慧網最近有個報導提到昔陽縣有個法輪功學員王國慧被枉判了5年,她的親屬問,為甚麼律師辯護無罪而且法庭上沒有辦法去證明她有罪的情況下,還判5年?法院怎麼說呢?法院說的是對法輪功學員的判決是對照周邊和先前的案例來定刑,不以法律和事實為依據。還有一起案子是山西的陽泉市有個法輪功學員王巧蘭被平定縣檢察院非法起訴,平定縣檢察院的起訴科的科長說只要煉法輪功被關押過、現在還相信就得判刑。這是幾個比較典型的案例,我們來分析一下。
第一個是王登朝的案例。王登朝的案例在法庭上不允許律師和他本人進行辯護,這就是在法庭上法官公然違法,而對於法官的違法行為是要用法律來懲治的問題,根本就不是改革甚麼司法體系的問題。這一些中國法律上都有明確的條文規定的,就照這些法律條文執行就行了,你再進行改革,法庭不理你有甚麼用!中國的法庭為甚麼敢不理會法律呢?那就要談到中國的法庭從來就不是為執行法律來設置的,它是為了執行中共的政策而設置的,是為了保衛現在中國的龐大的權力和利益集團設置的。所以法庭只要能夠保護這個權力集團,只要能夠按照中共的路線走,它根本就不需要去理會法律,這就是中國現在法律存在的最主要問題,根本就不是甚麼司法需要改革的問題。
第二個案例是吳昌龍12年被關在看守所裡面,你說中國哪一條法律允許把人關在看守所裡面沒有一個說法,關12年的。你說司法再改革能夠改到這個地方嗎?因為本來這就不在司法的範圍之內,就不在中國的法律體系範圍之內的東西,你再改能改到它嗎?
第三個案例是對於法輪功信仰法官可以公然宣稱不按法律和事實為依據,而且檢察官就可以宣佈現在還信法輪功就要判刑。我們以前談到過中國沒有一條法律禁止過修煉法輪功,也就是說在中國的法律和憲法所有的規定裡面,修煉法輪功至今仍然是合法的。而法官居然就不懂法律,而且也公然宣稱可以不依法律來判。
這些案例我們只是隨手拈來的,全國多去了,都是執法部門犯法,而且都是在新的領導班子釋放出這個司法改革信號以後發生的。那你說會不會說有人在頂風做案呢?其實還真的不能這麼說,因為對於中國的司法界任何一個部門,公安、法院、檢察院來說,這就是常規操作,他們只知道按照這個做,他們並不知道還有其他的方法,就是說還需要按照法律去做的。相信在中國,檢察官、法官、公安部門懂法律的不少,但是認為法律是用來實行的還真找不到。這是一個體制所形成的,積重難返,這不是說能夠去用改革司法制度就能做到的。
中國現在的司法現狀,實際上是一個共產黨干預司法和司法已經完全墮落成權貴集團的工具,這一個現實他不是甚麼改,因為改革是條文,而不是制度。而制度在現在不是一個改革問題,而是徹底廢除中共統治的這個體系。
歡迎提意見和因言獲罪
第二個就談到一個最近比較熱門的話題,就是歡迎提意見的問題。習近平在2月6日在中南海對中國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領導和無黨派人士說,對中國共產黨而言,要容得下尖銳批評,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嘉勉;對黨外人士而言,要敢於講真話,敢於講逆耳之言,真實反應群眾心聲,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對這個提意見最好的註腳就是四川的網友南充程愛華又叫程婉雲,她對「學習粉絲團」發了一個微博,發了以後就被刑拘了。大家知道新浪微博上有個學習粉絲團,官媒對這個是一片吹捧之聲。幾天之前程愛華的微博諷刺這個粉絲團,結果被抓了,現在證實一個是以顛煽罪刑事拘留,第二個刑拘的理由是因網絡言論。別的我不好說了,由於針對一個自稱是民間自發的微博的博主發了一個網絡議論就被刑事拘留,被司法部門刑事拘留。從這一點來說的話,我認為大概很簡單的一個結論就是,學習粉絲團不會是真的像現在他們所說的是自發的了,我想大家對這個應該不會有特別大的不同意見。
美聯社發了一個獨家報導,這裡面所描述情節可以說真的是匪夷所思,因為如果說真是像這個博主所說的是自發的話,這裡有幾個問題我們可以提出來討論。第一個就是對於習近平的各地活動的報導,這個粉絲團報導的時候,有的時候比中央級的喉舌媒體還要早,央視曾經為這還抱怨過。別忘了在重大事件的報導上,中共領導人的行蹤從來都是新華社通稿級別的,不要說是個人,就是地方的喉舌媒體都不敢搶先報導的。
第二個,就是美聯社的報導的一些比較是不合適的,比如說他解釋那些在這個粉絲團裡面發出來的報導一些照片的來歷,他說是一些民眾用手機拍攝的,比如他說官方出訪的時候,他會有一些偶然的事件可以使民眾能夠拍到一些照片,然後傳給他,他發表出來,所以比官方媒體還要早,而且是官方沒有發表過的。但是美聯社去比較了李克強最近訪問普通人家時一個光屁股小孩的照片,說這個照片就傳出來了。這兩個是不可比的,因為李克強訪問的是中央級的媒體放出來的,他沒有刪,不表示沒有審查,正好說明官方發甚麼完全是要靠最高層的審批,至少是中宣部的審批才能夠發出來的,而且發出這個鏡頭來更不表示一般人就能夠拍出這些鏡頭,更不要說一般人就能發表出來,這個比較是不合適的。
第三個是我們都知道在中國微博是嚴格審查的,最近有不少人的微博被封了,一個有70萬粉絲的微博沒有嚴格的審查是不可能的,況且最高層的活動是中宣部直接管的,不可能說有人對亂髮中央最高領導人的照片會不去管他,如果說地方官員或者是微博的管理因為摸不清底細不敢去亂管的話,中宣部不可能不管,而且中宣部難道還怕他不成,它還能不知道底細這是誰在操作的?所以他能夠存在這麼久本身就說明問題。
第四個,程愛華她是由於對學習粉絲團發出觀點而被刑拘的,那就說明這個學習粉絲團本身是被嚴格監控的,或者是被嚴密保護的。這一種情況下,這個學習粉絲團是不是自發的,實際上已經不重要了,因為不管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他已經成為中共現在塑造領導人的形象工程的一部份了。
這裡就有一個問題,本來這個學習粉絲團的目的就是要建立習近平的親民形象,但是網民只是調侃一下粉絲團還不是調侃領導人,就以顛煽罪刑拘,這明明是在破壞習近平的形象,而且和所說的要叫黨外人士敢於說話完全是對立的。這樣的事情怎麼會發生呢?明明是一個矛盾,這兩個現象是矛盾的。
我們說可能有幾種情況吧,一種情況就是操作粉絲團的和抓人的人他們不是同一批人,也就是說有人在設法建立形象,有人在設法破壞形象,各人幹各人的,所以才會出現這樣矛盾的作法,這是第一種可能性。
第二種可能性就是有人在故意和習近平過不去,蓄意製造事端,你想樹親民的形象,我就故意專門去找一些批評你的人或者甚至是批評你粉絲團的人去抓,抓了以後呢,讓所有的人對你都不滿。這個可能性有沒有?有的,畢竟政法系還沒有完全被收編,製造混亂、有意製造一些矛盾的情況是可能存在的,但是我個人認為這種可能性並不是非常大。
第三種可能性就是一種慣性使然的,就是網路監控以顛煽罪抓人,這是維穩機制過去十幾年的作法,它有一套成熟的作法,就不需要人指揮了,在沒有人告訴他應該怎麼做的情況下,他就一定會是去監控,有人發了言論,就去以顛煽罪抓人了,這是一般司法系統的常規操作。在中國的司法系統做惡是一個常態,要做惡你不需要叫他去做,他自然就做惡了,你只有說對某一件做惡的事情你不能做,於是這一件事情他就不做了,但是他並不會類推到其他的惡不能做,因為這一類推的話,所有做惡的事情他不能做了,都主動不做的話,他就沒有事情可做了。
以前有西方律師曾經問我,法輪功學員在海外曝光出來的很多迫害法輪功時候使用的酷刑,就問有沒有文件是要執行這樣的酷刑的。我說有沒有文件我不知道,但是在一個酷刑是常態的系統下面不需要文件,只要不制止就是讓你施行酷刑的命令,而如果把警察看守的工資福利和迫害的結果掛起勾來的話,那就是強制這些人施行酷刑了。當然我不是說否定,可能真的會有文件,但是那個不需要明文規定來做惡的,因為它自然就做惡。這個可能性也是比較大的。這個系統你不太可能去每一條都規定你這件壞事不能做,那件壞事不能做,全都規定了還是人治不是法治。
今天還敢引蛇出洞嗎
最後就談一下引蛇出洞的問題。這裡需要討論的另外一個問題,就是有人認為習近平要求黨能夠聽尖銳的意見是引蛇出洞,就跟毛澤東1957年反右一樣。引蛇出洞最有力的證據就是程愛華被抓,但是我認為這個可能性不是特別大。第一個就是還沒有引出蛇來,就是一個普通的網民抓了,那不是所有引蛇出洞的計劃都白費了嗎?因為其他真正的蛇都沒出來呢,引蛇你也得引出一大批來才打嘛,按照1957年的規矩。
第二個,所謂要引蛇出洞的「蛇」指的是誰?習近平要求給黨提意見是對民主黨派中央說的,民主黨派早就馴服了,現在是徹頭徹尾的花瓶黨,除了舉手以外,沒有別的事情可做。當年毛澤東反右,他是要把傳統文人和受西方教育的知識份子打下去,因為那些人是中共奪取政權以前留下來的,他們還留有所謂的舊社會的文人的骨氣,所以要把他們脊樑給打斷掉。現在的民主黨派裡面,尤其在民主黨的中央領導層裡面,根本就沒有需要引出來的蛇,你逼著他們提意見,他們也想不出來怎麼能夠提意見,這都已經不是有沒有提意見的勇氣的問題了,就是提意見這件事情本身就不在他們的腦子裡面,你安不進去的,他不會提的,他除了歌功頌德沒有別的事情可幹。其實真想聽不同意見的話,根本就不用去問民主黨派,就把關在監獄、勞教所的那些因言獲罪的人放出來就可以了。
第三個問題就是星火燎原的問題。就是說星火燎原的這個火,根本就不在乎是誰點的火,就只要條件符合,誰點這個火都是一樣的。中國現在國內矛盾已經激化到了可以說是遍地乾柴了,這個和1957年反右的時候,完全不可同日而語。中共領導人,我相信他們對這個中國現狀的瞭解是非常清楚的,可能比外界、比西方人瞭解要清楚得多,因此我不相信現在誰敢玩這個火去引蛇出洞,因為一旦這個火點起來以後,恐怕就不是哪一個人能夠決定把它引到甚麼地方去的。
這些互相矛盾的信息不管是在司法系統改革也好,還是在輿論提意見也好,這些矛盾的信息說明中國當前的情況並不在當政者想不想改的問題,而是有沒有改的可能的問題。就說這個系統、這個體制已經徹底爛透了,恐怕不是任何人力所能夠挽救的,這不是一個想不想改、敢不敢改的問題,而是根本就不可能改的問題。
當司法系統無視憲法法律,司法改革能有什麼用?想聽尖銳批評,不用鼓勵花瓶們,把因言獲罪的人從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放出來就行了。
文章來源:《希望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