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8日訊】(中央社仰光7日法新電)緬甸政府發布報告指出,在實施「良好管理與乾淨政府」運動下,約有1萬7000名公務員遭懲處,當中380人入獄。
這份緬甸政府本週送交國會、法新社今天得知的文件顯示,當局2011年4月至2012年12月間對1萬6952名公務員採取行動,包括眾多員警。
在軍政府腐敗統治數十年的時代於2011年4月告終後,緬甸總統登盛(Thein Sein)誓言打擊貪污,以配合承諾大幅推動民主改革以及建立法規的措施。
報告並未詳述公務員遭控理由,懲處方式則包括判刑、解職、降級、書面警告及減薪。
這份在執政聯邦團結發展黨(USDP)議員提出動議後進行的調查報告提到:「為推動良好管理與乾淨政府運動,當局對各部會展開調查…並採取行動。」
根據報告,約380名公務員鋃鐺入獄,超過4900人遭解職,80人被迫歸還貪款,另有689名員警也遭懲處。(譯者:中央社蔡佳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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