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7日電)勞委會今天公布去年勞檢結果,1萬1711廠次中,約3成5違反勞基法;行業以醫療和社服比率最高,項目則是欠加班費最多。
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統計101年全國各勞動檢查機構執行勞動條件檢查結果顯示,共檢查1萬1711廠次,其中違反勞動基準法的共4207廠次,違反比例約35.9%;以區域來看,中區違法比率最高(苗栗、台中、彰化、南投及雲林)、南區其次(嘉義以南,含台東、澎湖及金門)、最低的是北區(新竹以北,含宜蘭、花蓮及連江)。
從違反條文來看,勞委會表示,違反比率最高的是「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最嚴重則是金融及保險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和批發零售業;其次是「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違反最嚴重的則是運輸及倉儲業、製造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
以行業別分析,勞委會表示,金融服務業、教育服務業、資訊服務業、營造業及休閒服務業的違法比率低於整體平均,整體違法比率最高的是醫療及社會工作服務業,違反比例高達40.6%,主要違反條文為「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其次是製造業,違反比例為39.1%,主要違反條文為「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勞委會表示,雇主如違法使勞工超時工作,或未依法給付延時工資,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主管機關並得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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