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制裁伊朗銀行 法院判違法

【新唐人2013年02月07日訊】(中央社布魯塞爾6日路透電)歐洲聯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判決,歐盟應該解除對伊朗薩德拉銀行(Bank Saderat)的制裁。這項判決可能讓西方國家加強施壓伊朗的努力變得複雜化。

普通法院昨天判決,歐盟2010年7月以薩德拉銀行涉入伊朗核子計畫而加以制裁,但提供的證據不足。

歐盟各國政府有2個月時間上訴。普通法院上週也對伊朗最大銀行「國民銀行」(Bank Mellat)做出類似判決。

歐盟制裁薩德拉銀行時,指控這家銀行「提供金融服務給多個機構,這些機構替伊朗核子與彈道飛彈計畫採購所需物品」。

然而普通法院說,這些主張證據不足。

普通法院在判決書說:「歐洲理事會沒有盡到陳述理由的義務,也沒有盡到向原告揭露證據的義務。」

歐盟近2年大幅度加強制裁伊朗,希望藉由施壓,讓伊朗停止核子計畫。歐盟擔心伊朗核子計畫目的在製造核子彈,然而德黑蘭當局否認這種說法。(譯者:中央社何世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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