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非法棄置 房地勿租不明者

【新唐人2013年02月05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5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勿因一時失查或不諳法令規定,而將土地或閒置廠房出租給不明人士,而遭致非法棄置廢棄物,觸法引發罰責。

為了遏止不法業者任意傾倒廢棄物的非法棄置行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100年更新完成「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管理系統」。

環保署表示,盼透過司法、行政單位與社會大眾使用這項系統,並經由清運車輛裝置GPS、處理機構裝設閉路電視錄影監視系統,輔以衛星遙測技術等運用,遏阻廢棄物非法棄置事件。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說,已協請台灣電力公司與台灣自來水公司,在繳費單上印上警語,用以協助宣導「莫將出租土地供非法棄置廢棄物」。也提醒民眾勿將土地或閒置廠房出租給不明人士,遭致非法棄置廢棄物。

今年環保署為了強化跨單位巡查能量,於「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管理系統」新增預防性熱點巡查功能。環保署廢管處說明,各地方環保局對於轄區內易遭棄置地點,巡查熱點資料建置,另由地方清潔隊員、森林巡山員、河川巡水人員、水土保持人員及各地方環保局稽查科等相關協巡人力,進行定期巡查作業。

環保署廢管處指出,若民眾發現有疑問,可上「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管理系統(IDMS)」網站(http://waste24.epa.gov.tw/idms/)陳情申報。如果是屬一般髒亂點及生活廢棄物等簡易可清除案件,也可撥打環保署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通報,共同維護環境安全。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