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推翻政府 越22被告判重刑

【新唐人2013年02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方沛清河內4日專電)「越南國家電視台」(VTV1)今天報導,富安省法院今天以「推翻政府活動」罪名,判處22名被告中的1人無期徒刑,另外21人則是10年到17年有期徒刑。

另外,根據「越南通訊社」新聞網站報導,經過近1個星期審理,富安省(Phu-yen)法院今天以「推翻政府活動」罪名,判處主謀潘文秋(Phan Van Thu)無期徒刑,另外21名被告則是10年到17年有期徒刑。

越南義安省(Nghe An)法院今年1月8日至9日曾以「陰謀推翻政府」罪名,判決14名被告3年至13年有期徒刑。所以今天的判決是越南近1個月以來第2次對於異議人士的判決,必將再度引起國際關注。

富安省法院的判決書指出,自2004年至去年2月,潘文秋與21名同夥成立1個地下政治組織,以黃龍有限公司(Huynh Long)分公司名義,設立指揮基地。

判決書指出,這個地下政治組織共有293人參與;另外也有一些越僑自國外提供資金;計劃自2013年起採取行動推翻越南政府,成立所謂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機構」,以潘文秋為首建立「經州大南國」(Dai Nam Kinh Chau)。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等人犯行嚴重,但在調查中多已後悔認錯;同時,一些參加這個組織的其他被告雖然已構成「推翻政府活動」罪名行為,但是由於坦承犯行,並且協助破案有功,因此法院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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