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4日電)台北地院今天審理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涉貪案,林母沈若蘭泣訴翻供,錢說法兜不攏,是因後來想起林益世另收新台幣300萬。
沈若蘭先前在特偵組供稱,民國99年間把林益世給的約新台幣800萬元及31萬美元,交由媳婦彭愛佳保管。
法院上午開庭詰問,沈若蘭當庭翻供說,林益世只給31萬美元,說是年底助選費,還有新台幣1100萬元來自林仙保,她為交棒,把這些錢交由彭愛佳保管。法官追問,為何前後說詞不一?她說,原本錢兜不起來,看了起訴書後,後來想起來,林益世另收了300萬元,但她不知情。
檢方問,週刊報導林益世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取美元賄款後,沈與彭愛佳密集連絡是否討論到錢?沈若蘭兩度落淚,泣訴說當時是想問兒子狀況,她心煩意亂又難過;她也想不起來為何叫彭愛佳把「她寄的東西」拿出來。
林益世說,家中同父異母的手足曾為錢爭執,所以他都把錢給母親保管,沒有刻意過問。案發後母親曾告知把美元燒掉了,他聽了嚇一跳,但不太相信,也未追問。
林益世被控在立委、行政院祕書長任內向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新台幣6300萬元,並索賄8300萬元未遂,遭特偵組依違背職務收賄等4罪起訴;彭愛佳、沈若蘭等人也被依洗錢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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