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家族爭產 李健熙保住股權

【新唐人2013年02月01日訊】(中央社台北1日電)南韓法院今天駁回三星電子公司董事長李健熙的家族成員爭取4.1兆韓元(37億美元)三星集團股權的要求,讓李健熙保有這個家族企業集團的控制權。

首爾地方法院今天判決,今年71歲的億萬富豪李健熙的哥哥、姊姊和3位家族成員未能證明他們應獲得三星電子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 Co.)和三星生命保險公司(Samsung Life Insurance Co.)的股權。

在三星電子擊退蘋果公司(Apple Inc.)、索尼公司(Sony Corp.)和Panasonic公司(Panasonic Corp.),成為全球最大行動電話、電視和電腦記憶體晶片製造商之際,家族間卻爆發爭產風波。

三星電子第4季獲利增加76%,三星出貨的智慧型手機已有1/3的占有率,而且每賣出4台平面電視中就有1台是三星製造。

李健熙今年80歲的哥哥李孟熙和76歲的姊姊李淑熙在集團中並未扮演任何角色,但他們在2012年2月提告,聲稱他們有權取得額外的股份。

去年5月30日在首爾的審判庭上,代表李孟熙和李淑熙的律師說,這兩人將試圖重獲「他們在不公平的情形下失去」的財富。李健熙的其他3名親戚也提出訴訟。(譯者:中央社簡長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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