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1日訊】(中央社首爾1日法新電)韓國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董事長李健熙今天勝訴,法院裁決他不必依照手足要求,交出三星集團(Samsung Group)旗下公司價值數十億美元的股份。
法院准許李健熙繼續持有在三星集團的股權。李健熙的家族成員指控他在三星集團創辦人、也就是他父親李秉(吉吉)過世後,隱瞞這筆從父親得來的股票。
若法院判71歲的李健熙敗訴,就會迫使三星集團旗下組織複雜的股權架構重組,並且削弱他在這個大集團內的掌控權。
此案的主要原告是李健熙的哥哥李孟熙、姊姊李淑熙和另一個兄弟的小孩。
他們說,李秉(吉吉)於1987年過世後,李健熙接收三星電子和三星生命保險(Samsung Life Insurance)價值約40億美元的股份,並藏在三星高層主管等人的人頭帳戶下。(譯者:中央社盧映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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