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月30日訊】你們看到別墅、豬場,都是建在山上,這些山屬於林業用地,是屬於龍岩新羅區南新陂村(現在是新陂居委會)全體村民集體所有。這些別墅和豬場是最近幾年砍掉森林木,用鏟車推開建的。早在二十年前,龍岩市立碑實施封山育林的政策和法規,那無視法律法規,侵占集體林業用地砍伐樹林,毀林的又是哪些人呢?他們是新陂黨支部書記黃珍德,村領導幹部翁金朝和村裡一些強勢的人。他們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等等相關法律,可是並沒有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如果是村裡的普通村民這樣做,中共政府的相關部門早就把他逮去坐大牢,吃牢飯了;可他們都不會坐牢,因為他們在村裡是村官,也就是說中共政府的法律法規是因人而異,區別對待的。
村領導幹部違法行為,不但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反而獲得巨大的收益。翁金朝涉嫌哪些違法呢?按他本人自己說的,那他的違法涉及到中共龍岩市組織部、政府效能辦公室、土地資源局、城市建設局長等腐敗政府部門。翁金朝本人涉及違法有:違法搶建房子,推山毀林建別墅、建豬場,涉嫌腐敗政府官員等,有錄音和視頻為證。
黃珍德龍岩市新羅區南城新陂居委會黨支部書記的違法有:推山毀林占集體的村地20畝,他說有本事你們去告呀?氣燄相當囂張。當然,在新陂居委會,幹部也犯有推山毀林,把集體的財產占為己有等違法犯罪的事,政府的相關部門也有官員知道,因得到了他們的好處,也就裝聾作啞了。按相關法律推山毀林5畝以上都要判刑、坐牢。可他們是中共政府最基層的土皇帝,他們不但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反而在以後的拆遷征地中獲得巨大的賠償…像這種現象,在中國的農村太多太多啦!
當然,在城市中發生的腐敗,並不比農村少,中共黨員幹部是前仆後繼,腐敗似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如瀑布長流,斬也斬不斷,中共政府的腐敗,只會亡黨,不可能亡國,只有可能改朝換代,更換另一個政權,另一個黨派執政而已。現在已經有20萬的中國廣大民眾不堪忍受中共政府的腐敗專制,盼望極早有那麼一股新力量,在國際上一些國家的幫助下,推翻中共統治,建立一個自由、民主法治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