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准 林益世可回高雄過年

【新唐人2013年01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8日電)涉貪的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目前被限制出境、住居。他向法院聲請回高雄過年,北院今裁准他6天時間可將住居地更改在高雄。

林益世被控在立委、祕書長任內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新台幣6300萬元、索賄8300萬元未遂,遭特偵組依違背職務收賄等4罪起訴;林妻彭愛佳、林母沈若蘭、舅父沈煥章、沈煥瑤4人也被依洗錢等罪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0月裁定林益世以5000萬元具保停押,並限制出境、住居,林益世應每天晚間7時至9時到台北市中崙派出所報到。

農曆年節將近,林益世向法院聲請將限制住居地點於農曆年間改為高雄鳳山區老家。

台北地院今天裁准林益世於2月9日至2月14日的限制住居地點改為他在高雄鳳山區的老家,林益世應每天晚間7時至9時至高雄市鳳岡派出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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