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媒質疑俞正聲為何不主動公布財產

【新唐人2013年1月26日訊】(新唐人記者藍銘浩綜合報導)中共官員公布財產可謂是最近這一段時間,特別是習近平多次高調提出反腐以來的熱門議題。而作為改革排頭兵的廣東則有多名官員也提到了公務員家庭財產公開的話題。《南方都市報》在1月25日發表文章,質問包括新任政治局常委俞正聲在內的官員公開財產為何要等所謂的上面「通知」,而不是主動公佈。

廣州市政協副秘書長范松青最早提出了這個話題。他不僅向市政協會議提交了《關於廣州市率先試行公職人員家庭財產申報公開的建議》的提案,還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如果廣州能夠實行財產申報公開制度,自己願意做第一個帶頭的。但是前提是必須要從上到下,從中央到地方來推動。

廣州市政協主席蘇志佳表態,「我也願意公開財產」,前提是「只要黨委和政府規定的,(我)肯定要按規定辦」。

廣州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謝曉丹也表態:「只要上級有規定,我肯定願意公開個人財產。」

廣州市長陳建華也明確表態了:「如接通知願帶頭公示財產。」

網上追溯,比廣州這些官銜更大的官員,也講過類似的話。比如新疆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就在去年的全國「兩會」上,也對公示財產正面表過態。

而表這種態的最大的官,當是現任政治局常委俞正聲。他說:「只要中央決定,自己很容易公開(家庭財產)。」

《南都》文章質疑,這些官員為什麼異口同聲地提到上頭的「通知」,難道是「上頭」有制度不許他們個人公開家庭財產?

作者斷言,不會有這麼一項「制度」甚至單項文件,不許官員自覺接受老百姓監督。因為不會有哪個立法立規主政的官人會公開主持出台這個肯定會遺臭萬年的文書。

但是文章認為,這些官員的說法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誠懇的。

第一,這些年反腐搞過多次自報自查、「坦白從寬」,最終根本不起作用,反而卻讓官員的膽子越來越大。憑個人覺悟「看著辦」,「清者自清、濁者自濁」的公示是沒有價值的。

第二,在中共體制中做官得察言觀色,特立獨行是件很難很危險的事情。

有此二條,他們等「上頭」統一部署,出台「齊步走」必須公開家庭財產的規定也就不難理解了。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