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2日電)彭姓男子被控去年酒駕,為躲避警方臨檢而加速逃逸,還開車輾過員警腳掌。台北地院依傷害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判決,彭男去年9月在台北市松山區和朋友聚餐,貪杯喝到隔天凌晨才開車上路。他開車經過市民大道與和八德路口時,發現前方有警方臨檢酒測,隨即轉進巷內躲避。
但眼尖的員警發現彭男形跡可疑,舉手示意要求停車受檢,彭男馬上加速駕車逃逸,員警騎機車在後追趕。後來彭男雖然停下車,但故意偏行,車輪輾過在旁的員警的腳掌,肇事後疾駛逃逸無蹤。
警方事後調閱車籍資料,循線查獲彭男。彭男坦承喝了酒,但否認開車壓傷對方。檢方依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至於酒後駕車部分,因彭男當時肇逃未接受酒測,將另請警方依法處理。
法院依傷害罪,判處3月徒刑,緩刑2年,期間必須到政府機關或公益團體提供40小時的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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