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18日電)桃園大園警分局埔心派出所副所長宋宏傳在家喝酒,駕車外出時輾斃騎士。他被警方找到時正在家睡覺,渾然不覺撞死人。
大園警分局表示,家住中壢市的宋宏傳昨天行經中壢市三光路時,輾過一名因閃躲其他車輛而摔倒的機車騎士,騎士送醫後不治。
宋宏傳在第一時間並未停車察看,反而駕車返家,事後被員警上門調查時,被發現酒測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8毫克,明顯超過安全駕駛的標準。
大園警分局下午調閱肇事現場的監視錄影器發現,當時有一部自小客車從三光路路旁的停車格開出來時,林姓機車騎士因閃避自小客車不及,剎車後滑倒。當時宋宏傳的車,緊鄰機車後方,因閃避機車不及,輾過摔落地面的騎士。
宋宏傳警詢時說,雖有感覺撞到東西,但因自認開在正常車道,也就不以為意,繼續開車返家,不知道撞到人。
宋的同事說,因為天冷,宋宏傳昨晚在家中與家人喝酒後開車外出買東西,沒想到發生意外,宋宏傳平日績效良好,並不貪杯,派出所同事都很意外發生這樣的事。
大園警分局今天召開會議,先將宋宏傳停職,並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桃園縣警局督察室表示,員警應嚴守紀律,「員警酒駕做了最壞的示範」。
法界人士指出,宋醉態駕駛致人於死,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駕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致死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數罪併罰,量刑恐非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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