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15日電)一家營造公司沈姓實際負責人,因疏於注意,致進入工作井從事清潔工作的黃男溺斃。新北地檢署偵查後,予以緩起訴處分。
新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緩起訴處分書指出,營造公司沈姓實際負責人因疏於注意,涉嫌在未訂定合適施工計畫前,讓黃姓員工在去年4月27日進入新北市板橋區的地下道工作井內從事清潔工作。
檢方表示,工作井上游的封牆因管線內部積水,於當天下午3時30分左右,產生位移且鋼筋脫離,大量砂水衝破封牆,湧入到黃男所在的井內,警消到場救出黃男,但送醫前他已無生命跡象。
沈男在檢方偵訊時坦承犯行,並和黃男家屬以新台幣320萬元達成和解。檢方偵查後,予沈男緩起訴,沈男並須支付公益團體新台幣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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