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不給付租金 新北聯醫判賠

【新唐人2013年01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15日電)新北市立聯合醫院被控以前沈姓院長涉貪為由,「暫不給付」設備租金。法院審理後,判醫院應支付德全立儀器新台幣888萬元。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民事判決書指出,德全立儀器有限公司在民國98年間,以新台幣8880萬元取得新北聯醫「心血管照護中心醫療儀器及設備租賃」5年合約;新北聯醫在去年6月間,發函通知德全立儀器「暫停支付」888萬元款項。

新北聯醫認為,德全立儀器林姓負責人涉嫌與聯醫前沈姓院長和陳姓醫師共謀,待公司取得標案後,2名醫師共收取13%回扣,院方認為違背雙方訂立的合約和違反政府採購法,因此「暫停支付」款項。

法院表示,雙方訂立的契約以「履約」作為規範,且德全立儀器支付給2名醫師的款項和採購案的儀器與設備品質沒有關聯。

判決書指出,新北聯醫依合約提出「暫停支付」款項,直到「情形消滅」為止後給付;法院則認為,行賄行為一旦完成,即無「情形消滅」的可能,新北聯醫將「永遠不用支付租金」,明顯超出暫停支付的規範意旨。

另外,法官認為政府採購法第59條和雙方簽訂的契約中,並無載明「暫不給付契約價金」規定。法院審理後,判決新北聯醫應支付888萬元給德全立儀器,全案可上訴。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