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有異難察覺 父女兌獎無罪

【新唐人2013年01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4日電)蔡姓女子持父親給予變造號碼發票兌獎被識破,不過法官認為,很多人看過發票卻不知遭變造,蔡姓父女不知情說法可信判無罪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蔡姓男子變造發票號碼,再交給女兒,要女兒去兌換獎金新台幣1000元,蔡姓女子跟妹妹到郵局兌獎時,1名郵局職員發現發票號碼遭塗改,報警處理,蔡姓父女事後遭檢方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蔡姓男子向法官表示,他撿到這張發票就交給女兒去兌獎,但否認有變造發票號碼;蔡姓女子則稱,她曾在臉書上留言說父親拿發票讓她去兌獎。

蔡姓女子說,自己本身在脊柱損傷協會當義工,可以利用對發票機會拿走中獎發票,風險比較低,而且她學校剛畢業,很多公司都等她去面試,怎麼可能為了1000元犯案,而且郵局的人討論半小時才讓她兌獎,如果她事先知道發票有問題,怎可能一副沒事的樣子。

地院法官認為,蔡姓男子若事先得知發票被變造,怎可能拿給女兒兌獎,而蔡女若知發票有異,怎可能上網分享得獎訊息,且蔡女的妹妹、郵局承辦人員都沒有發現發票遭變造,蔡姓父女2人所稱不知發票遭變造說法可信,因此判決2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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