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護商業秘密 台積電樂見

【新唐人2013年01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張建中新竹11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營業秘密法,晶圓代工廠台積電表示,對於立法保護商業秘密樂見其成。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營業秘密法,行為人將營業秘密在域外不法使用,最重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外,罰金提高至新台幣300萬元。

台積電指出,對於立法保護商業秘密樂見其成,只是對於刑責、罰金則不予置評。

另一晶圓代工廠聯電表示,內部針對保護智財權訂有內規,嚴密管控。至於營業秘密法,則配合辦理,並無特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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