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食安事件 食管法擬修法補強

【新唐人2013年01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8日電)食品安全事件頻傳,衛生署提「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擬強化安全預警,禁止輸入風險食品,爭取立法院本會期審查通過。

行政院版食管法修正草案已送進立法院,法案架構大翻修。章節總數由7章增至10章,條文由40條增至59條,訂於1月10日由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議。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今天提出說帖,以2008年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為例,當時檢驗結果判定不一致,造成行政管理困難,透過這次修法,未來授權衛生機關得依風險評估或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對重大或突發性食品安全事件,公告採取必要管理措施,如限制或停止輸入查驗、訂定暫行標準等,以保障民眾安全。

食藥局再舉例,2011年塑化劑污染食品事件,缺乏業者登錄資料及原料溯源制度,導致追查困難;真空包裝黃豆食品肉毒桿菌中毒事件,產品未明確標示製造廠商,妨礙即時追查源頭等。這次修法新增多項規定,要求食品業者扛起更多管理責任。

食品衛生管理法自1975年1月28日公布施行迄今,已歷經8次修正,這次修法針對食品安全風險管理、食品輸入管理、食品檢驗、查核及管制等內容,均屬專章規範,加重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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