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8日電)花蓮1名林姓男子酒後騎車被警方查獲,他的女友獲悉後,竟在酒後騎車趕往關心,結果被員警發現,兩人一併被告發送辦。
這名林姓男子於昨天凌晨1時許酒後騎車,搖搖晃晃經過吉安鄉南埔8街路口時,被執行巡邏勤務的員警攔下,當場進行酒測發現酒精濃度值高達0.68毫克,結果遭警方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
警方正準備將林姓男子帶回派出所偵訊時,林男的黃姓女友據報後,匆匆騎著機車趕到現場關切,她一停下車就找員警詢問男友狀況。
沒想到黃女一開口,員警就聞到酒味,結果當場被要求酒測,黃女雖然向員警解釋,是因聽到男友酒駕被攔檢,一時情急緊張之下忘記自己也有喝酒,所以騎車趕來關心,並不是故意酒後騎車。
黃女雖然頻頻解釋,但因酒駕事實明確,員警還是按照法令規定執法,當場告發黃女的酒駕行為,結果這對同命鴛鴦都因酒駕被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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