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8日電)中油、台電等國營事業工會代表今天說,立法院朝野共識沒與工會協商,且追溯已決算的100年度績效獎金,有違反預算法嫌疑。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昨天達成共識,國營事業績效獎金自101年度起,有盈餘才發放,最高發放1.2個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績效獎金自100年度起適用。
中油、台電、台水、台糖公司及第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土地銀行等官股銀行工會代表,下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高喊「政府不爭氣,全民皆受氣;立委做秀,員工無辜」口號。
中油工會理事長莊爵安說,可討論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制度,但不能以現在這種方式處理。國營事業工會主張,績效獎金屬員工薪資範疇,不能片面調整,至少要先與工會協商,否則就是破壞勞動條件。
莊爵安說,國營事業100年度績效獎金都已決算,立法院朝野協商還可決議追溯,他質疑有違反預算法嫌疑。
出席記者會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吳育仁也說,改革要問問勞工意見,尤其是政策性因素造成的虧損,不能算在基層員工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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