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 8日電)國營事業績效及考成獎金爭議愈燒愈烈,經濟部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今天表示,未來會研議切割處理。
立法院7日朝野黨團協商達成共識,自民國101年度起,國營事業(含官股銀行)有盈餘才可發放績效獎金,且不得超過1.2個月,但台電、台水、中油及台糖等4家公司自100年度起生效。
由於台電、台水、中油及台糖等都有先借支100年度績效獎金的情形,劉明忠表示,經濟部尊重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決定,該收回就要收回,且視公文進度,最快2月收回。
國營事業的「年終獎金」是指「績效」和「考成」獎金;績效獎金須先排除政策因素算出盈餘,再經公式核算盈餘後發給,上限為2.6個月。劉明忠指出,一般會在結算後隔年的7、8月間發放。
至於考成獎金部分,為結合年度團體考成和個人考核,依「等第」發給不同標準的獎金,每年5、6月會由行政院長核定前一年度考成後發放。
不過, 100年度因油電雙漲,外界質疑中油、台電公司經營績效,要求改革,以致績效和考成獎金的核定及發放都延宕至今。
如以行政院長陳(沖)日前核定的民國100年度國營事業考成為例,中油公司被評為甲等,有75%員工可領2個月的考成獎金,但台電公司被評為乙等,約有 65%員工可領1.8個月的考成獎金。
另外,經濟部101年12月底核定100年度績效獎金,以中油2.6個月最高,漢翔1.88個月居次。台電、台水及台糖分別為1.65個月、1.46個月及1.3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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