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A:孟建柱稱廢勞教制度 政令不出政法委?

【新唐人2013年01月08日訊】 (美国之音電)據中國媒體報導,中共主管政法工作的政治局委員孟建柱宣佈將在今年取消勞教制度。有觀察人士指出,勞教制度是中國第一大痺症,廢止這個制度是中國法制的進步,是走向法治的轉折點。不過,有關孟建柱的講話在中國互聯網,已查不到消息來源。

孟建柱也是中央政法委書記,他是在星期一舉行的政法工作會議上講這番話的。報導援引他的話說,中央有關部門已經研究,“報請全國人大批准後,今年停止使用勞教制度。”
 
CCTV微博發佈 多家媒體轉發
 
中國中央電視臺新浪官方微博“央視新聞”以題目“全國政法工作會議新消息:停止使用勞教制度”報導了這一消息。央視微博是這樣說的:“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今天上午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提出將進一步推進勞動教養、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戶籍制度的改革。會上,孟建柱還宣佈,中央已研究,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後,今年停止使用勞教制度。”
 
中國有不少網站都轉載了央視這條微博。
 
這一消息已退出中國“互聯網”?
 
就在海外許多媒體和網站紛紛轉載這一消息的同時,在中國百度搜索引擎查詢,已經找不到這一消息的原始出處。記者登錄新浪“央視新聞”官方微博主頁,沒有找到這一消息。相同消息在新浪的“新華網”官方微博也不見了蹤影。而財新網記者陳寶成寫的相關報導,經谷歌搜索後顯示的是“對不起,頁面沒有找到”。
 
中國的勞教制度是20世紀50年代從前蘇聯學來的。百度百科介紹,中國的勞動教養制度是根據1957年8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78次會議批准頒布的《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建立的。
 
勞教 法外之地
 
但在實踐中,勞動教養被認為是一塊法外之地,是中國公安機關的法外自留地。因為這套制度不受刑法、刑訴法和其他法律的管轄,公安人員甚至是地方行政官員都可以不經正式司法程序,就把人送去勞教。
 
莫少平:勞教制度跟多項法律相悖
 
北京律師莫少平說,勞教制度早就應該廢除。這套制度本身違背了法治的基本原則。“勞教制度本身違背了法治的基本原則﹔第二、勞教制度直接違背‘立法法’的規定﹔第三、還違反了罪和刑相適應的原則。”
 
莫少平律師說,勞教制度是由公安機關代行勞教委員會的職責,就能夠限制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這套制度完全排除了由法官、法院對控辯雙方的裁判,來確定被告是不是構成犯罪。
 
莫少平對記者說,中國立法法頒布之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權力只能由法律設定,而現在的勞教制度還延用50多年前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此外,勞動教養針對的對像被認為還不構成犯罪。但莫少平律師指出,勞教人員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實際上是違反了刑和罪相適應的原則。
 
南都網近日引中國司法部司法研究所所長王公義透露的數字,中國目前被勞教人員超過6萬。中國自實施勞教制度以來,勞教人員最多時達到30多萬人,最少時也超過5000人。

胡星斗:廢除勞教 順應民心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知名中國社會問題專家胡星斗長期呼籲廢除勞教制度。去年12月初,胡星斗將一份由69名專家學者簽署的對勞教制度進行違憲審查和廢止的司法建議書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分別寄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
 
胡星斗1月7日對美國之音表示,廢除勞教制度是順應民心的善舉。“廢除勞教制度順應了人心,順應了億萬民眾的願望。因為受勞教迫害的人數以百萬計,實際上如果有勞教制度的存在,每一個中國人都不會享有羅斯福所說的免於恐懼的自由。每一個人可能都會生活在恐懼之中。”
 
胡星斗說,勞教制度在實踐中可以不通過司法手段,可以不經過一審、二審,甚至不需要證據,也沒有律師在場,就可以限制一個人的人身自由一年到三年,甚至四年。近期比較知名的相關案子包括重慶大學生村官任建宇勞教案和“上訪媽媽”唐慧被勞教事件。
 
胡星斗指出,過去一些年我們看到大量上訪人員、揭露腐敗的人士被勞教,也有很多發表不同言論的人被勞教,還有很多人因為得罪了領導被勞教。胡星斗認為,這些年勞教制度已經異化為打擊異己、維護腐敗的工具,成為目前中國的一大痺症。胡星斗說,廢除勞教制度是中國走向法治社會的轉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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