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7日電)經濟部所屬油電糖水4家國營事業工會表示,立院朝野黨團協商將行政院已核定的100年度績效獎金調降至1.2個月,不合理也不公平,工會一定抗爭到底。
立法院今天朝野黨團協商達成共識,自101年度起,國營事業(含官股銀行)有盈餘才可發放績效獎金,但不得超過1.2個月。
同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自100年度起生效。
國營事業獎金包括「考成獎金」與「績效獎金」,現行制度考成獎金最多2個月,績效獎金最多2.6個月。
今天的朝野只協商績效獎金部分,也就是說,101年起國營事業(含官股銀行)考成與績效獎金加總最多不得超過3.2個月。
台灣石油工會理事長莊爵安指出,這簡直「不可思議」,如果100年度績效獎金計算有疑義或制度有討論空間,應該就計算及制度檢討,100年度油電糖水4家國營事業獎金已延宕多時,好不容易行政院拍板定案,不到兩天就翻案,對員工不公平也不合理。
莊爵安表示,政府不應以「廉價」的方式解決爭議,把國營事業員工推出去打50大板,也不能解決貧富不均的問題;而且,如此一來,政府現行的制度,隨時隨地都可以改,公信力何在?
台電工會理事長胡國康則說,除了「深表遺憾」外,油電糖水4家工會將聯合22家國公營企業工會共同研商對策。
台糖工會理事長林裕發指出,這項協商結果根本是針對油電糖水4家國營事業而來,難道台灣經濟成長只靠這4家公司嗎?再者,法律不溯既往,真的要改,也應該從102年開始。
中油100年度將可領最高4.6個月上限的年終獎金,台電最高可領3.45個月、台糖3.31個月、台水公司3.4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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