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華斌:當官什麼都不怕的社會最可怕!

【新唐人2013年1月7日訊】今天經朋友認識了一位元社會學的研究者,他說當今世界只有官員什麼都不怕的社會最可怕;然而我們社會任何單位的一把手就都能成為這什麼都不怕的人,所以我們社會任何單位負責人如果什麼都不怕;那麼這個單位就可怕了。他說作為社會人怎能什麼都不怕呢?怕死亡、怕疾病、怕災禍、怕苦難、怕法律、怕尊嚴、怕道德、怕人格、怕百姓……等,這才是任何社會當官膽戰心驚的原因。然而當對我們社會任何單位負責人進行抽樣調查研究後發現,我們社會這些單位負責人有的還真是什麼都不怕;正因為如此,所以他才說我們社會這些單位負責人什麼都不怕的單位真的很可怕。

是啊!美國社會的官首先怕百姓,因為每屆投票可是直接決定自己當官的路能不能走下去;正因為如此,所以美國社會的官要創造政績;因為有政績才能得到百姓的投票。然而美國的官創造政績也不是自己想當然的事,因為創造政績的政策首先需要議員的批准;因為沒有議員的批准自己還是一事無成,所以美國社會的官除了怕百姓;還要怕這些議員。除此之外美國社會還是一個法制化社會,所以任何官員同樣不能違法;因而美國社會的官也怕法律,因為違法實際也要被追究。再說朝鮮的官他們的確不怕百姓,但他們害怕更高的官;因為這社會是用殺頭來考驗忠誠度的,所以朝鮮的官一樣膽戰心驚。

本來我們社會的官也是怕管自己的官,只是因為上下高度合拍與上面實際管不過來等原因;我們社會的官最後變成了根本不怕管自己的官。如我們的雷政富書記的光輝形象在網路上傳開後,他自己的確害怕;於是找薄熙來書記彙報。誰知我們的薄熙來書記同樣也好此事;因而不僅要保雷政富書記,而且還要出動公安機關對上傳網路的人進行專政。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我們的下級官員是不是也就根本不怕上級領導了;因為大家都是‘五十步笑百步’,大家都組成了鞏固的利益集團了。

如果說我們社會的官不怕領導,那麼還應該有法律可怕呀;然而改革開放後的放權,使得我們社會的官連法律都不怕了;因為我們的權力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這是因為我們中國特色的原因。我們是黨的領導,於是權力者就能代表黨而超越法律;正因為如此,所以我們社會的官不僅不怕領導;更不怕法律。因為我們的權力者有多重法律的外衣保護,如同樣的違法亂紀;我們的權力者還有黨內等多重處分的保護,而老百姓則只能接受法律的處罰。正是這不同的等級標準,從而使我們社會的官根本不怕法律;所以也就從不把法律放在眼裏。連法律都不怕,還能怕坐牢嗎?這也是我們社會腐敗分子寧願坐幾年牢,最後得到的卻是全家人幾代人都享受不完的財富。

由於我們社會的福利保障機制,從而使當官更不怕疾病;自然也不怕災禍,當然也就更沒有苦難了。再加上我們社會的權力等於尊嚴,所以當官的更不怕尊嚴;倒是老百姓沒有尊嚴,因而圍著當官的轉也是中國特色。至於道德與信仰,我們社會當官的更不怕;因為我們現在已經取消了政治信仰,我們只信個人財富;所以道德與信仰也不是我們社會當官的害怕物件,因為我們連任何信仰都沒有;我們只相信權力。所以我們當官的不怕死後下地獄,只怕活著沒有權力;正因為如此,所以我們社會當官不怕報應;因為我們社會的官根本不相信報應。由於身在官場心頭沒有「怕」字,所以也就沒有怕在其位不稱職無業績辜負黨的培養領導的期望;同樣也不怕自己無所作為而沒有魅力威信。當然更不怕工作決策失誤給黨和人民的事業帶來損失,自然也就沒有怕面對名利誘惑一不小心失足落馬的概念;由於沒有怕落入情色陷阱玷污清白之身,所以我們社會的官則是主動投入到情色之中;……在這不怕那不怕中,所以履行權力也就無所畏懼了。正因為如此,我們社會究竟有多少官「誠惶誠恐,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本來為官就要有一個「怕」字,「怕」是人與生俱來的的一種心理;人生在世,恐懼一直深藏於人類內心;當官的自然也不例外。可我們社會的官竟然渾身是膽,履行權力都敢隨心所欲;置道德、法律於不顧。這裏面有我們社會提拔年輕化的官無知而無畏,也有我們社會腐敗分子的言傳身教;因為我們社會的為官者只要有所怕,最後則很難成為富翁;官員只要不敢違法亂紀,就不會為自己的家人創造財富。有人寫《官場十怕歌》:「怕天上雷轟頂,怕腳下草絆腿,怕百姓戳脊樑骨,怕上下不通,怕人生信仰斷根,怕宴席連連,怕酒後遇美,怕桌下紅包,怕天下雨人無飯,最怕什麼都不怕」。知「怕」,怕而律己;怕而行正。正則品高,品高則形自大。知「怕」,方知哪些世事可為;哪些不可為。惟知不可為方可有所為,惟有所畏懼才可無所畏懼;惟「怕」才可不怕。然而我們社會的官竟然什麼都不怕,你說這社會可怕不可怕。

正因為如此,我們的改革造就我們這些單位負責人什麼都不怕;結果是我們老百姓害怕了。然而如何使這些單位負責人害怕,這大概是我們社會深化改革的方向吧。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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