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執法權 ? 蘭考民政局遭批撇責任

【新唐人2013年01月06日訊】蘭考「愛心媽媽」袁厲害收養的孤兒命喪火窟事件繼續發酵。袁厲害被警方帶走後,河南蘭考民政局倍受外界指責。蘭考民政部門強調,他們沒有救助棄嬰和孤兒,是因為他們沒有所謂的強制執法權。這個說法被外界質疑,當局是為了撇清責任。

據了解,袁厲害安置孤兒和棄嬰的地方緊鄰蘭考縣衛生局和蘭考縣人民醫院,最多曾收養20名孤兒。但衛生條件差,一年四季都瀰漫著臭味。

為何袁厲害可以收養這麼多孤兒? 當局為何沒有進行救助?蘭考民政局局長楊佩民說,因為收養的是孤兒,不受《收養法》只能收養一名的制約。主管救助的副局長李美姣則表示,民政局沒有強制執法權,無法強制將孩子送走。

對於官員的說法,有民眾提出質疑。

新疆網民張先生:「我們國家的任何一個部門,在辦理這樣的事情的時候,從來都叫做聯合執法。包括民政局收這些在街上看到的流浪者,他和公安局打了交道的,一起去就把那個街上的人強制執行。由公安部門強制執行,由民政部門出車。你能說你沒有強制執行嗎?」

目前袁厲害已被警方收押,可能被追究過失致人死亡,一旦罪名成立,最高會判刑7年。至於蘭考民政局是否怠忽職守,大陸律師認為當局如果沒有履行自己的職能,就是失職。

北京律師肖國珍:「如果是政府聲稱他們知道有這個不合法收養的情況存在,那麼我的理解是,那麼民政局他有對這些孤兒進行救助和照顧的義務。」

李姓律師:「如果是政府有收養能力,沒有收養就是失職。所以這些很明顯的,都是一些官員為他們的瀆職行為所做的站不住腳的辯護。」

有網友質疑,為何屬於民政工作範圍的棄嬰救助,要由私人承擔?也有網友批評,現在最應該控制的不是袁,而是那些瀆職的官員,他們難辭其咎。為何默許孤兒和棄嬰長期蝸居民宅?有關部門是否在撇清責任?

新唐人記者熊斌、丁寧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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