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5日訊】(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5日電)彰化芳苑鄉長林清彬涉嫌收回扣,雖被檢調當場查獲,但林清彬接受偵訊時辯稱遭查扣的新台幣45萬元現金是借款,否認收賄。
林清彬涉嫌和營造業者合作圍標,洩漏投標廠商及底價等資料,讓特定營造業者取得鄉公所工程標案,再向業者收取回扣。林清彬昨天下午和業者見面時,遭埋伏的檢調人員逮個正著,起出疑似賄款的現金45萬元。
林清彬、林清彬的司機、營造公司陳姓業者等人隨後被送往彰化調查站訊問。林清彬辯稱,檢調搜到的45萬元現金不是賄款,而是他向陳姓業者借的錢,否認收賄;但有業者在偵訊時已坦承圍標涉賄。
檢方初步查出林清彬透過擔任白手套的陳姓男子及林姓男子,洩漏「永興養殖區2號水門第一南北進排水路改善工程」、「彰化縣101年度公共圖書館閱讀環境改善實施計畫」、「彰化縣福興地區區域性垃圾聯合處理廠泰利、天秤颱風災害修繕工程」3項工程投標廠商資料及底價,讓特定廠商取得標案,事後再收取工程款15%的回扣。
檢方表示,3項工程中,得標廠商的得標價和底價都相差不多,差距只有2萬至6萬元。
林清彬等人今天下午被移送到彰化地檢署接受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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