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31日訊】(中央社台北31日電)歐盟官員自2008年以來,總計批准超過5兆歐元(6.6兆美元)各國政府對銀行金援金額,其中愛爾蘭和丹麥金額領先。
截至去年底以前,實際動用的金額超過1.6兆歐元。
2008年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聲請破產後,愛爾蘭房地產市場泡沫破滅,需要超過600億歐元挹注其銀行體系。丹麥則動用1450億歐元的擔保,並挹注銀行資本108億歐元。
倫敦貝倫堡銀行(Berenberg Bank)經濟師舒爾茲(Christian Schulz)表示,在危機後擔保金融體系是一回事,倘若銀行必須實際承受虧損又是另一回事。
「倘若銀行虧損轉移至公共資產負債表,將造成影響。」
歐盟執委會批准愛爾蘭的銀行金援5710億歐元,相當於2011年經濟產值的365%,並同意丹麥的銀行金援6130億歐元,相當於國內生產毛額( GDP)的256%。
根據歐盟執委會,丹麥實際上動用審核通過金額中的1580億歐元。愛爾蘭則動用3500億歐元。(譯者:中央社劉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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