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29日電)移民署今天表示,為擴展郵輪旅遊市場,陸客來台觀光,檢附第二段航行郵輪船票或訂位確認單,即可1次申請2張入出境許可證。
新制將於102年1月1日起實施。入出國及移民署署長謝立功今天表示,希望藉由此一開放措施,拓展陸客來台旅遊多元管道,提高陸客來台旅遊意願,同時帶動各港口及周邊城市商機,達成行政院「經濟動能推升方案」中,民國105年1000萬人次國際觀光客來台目標。
謝立功說,目前陸客來台仍以航空運輸為主要管道,因搭乘郵輪旅遊,已逐漸在國際間形成潮流,亞洲地區郵輪旅遊市場也逐漸升溫,以台灣四面環海,具有豐富海洋資源與港口密布特色,也是政府積極爭取客源的優勢。
目前陸客來台搭乘郵輪旅遊行程,因陸客原持有的單次入出境許可證已於出境至他國或公海時使用完畢,再次入境時將無入出境許可證可用。
因此,移民署放寬搭乘郵輪來台陸客,只要檢附第二段航行的郵輪船票或訂位確認單,即可申請1次2張入出境許可證,第1張入出境許可證可選擇搭乘飛機或遊輪入出境,第2張入境時僅限搭乘郵輪使用。
停留期間分開計算。如因郵輪故障或自然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搭乘者,得延期使用,便捷申請程序不須兩次申辦,藉以提升來台旅遊人數,並能讓旅遊日韓等國,享受不同風土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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