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何雅婷報導)日前,大陸深圳市規劃國土委披露,深圳市南國影聯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光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非法轉讓金光華廣場專案土地的行為已被查實,並將被處以沒收金光華廣場用地範圍內的建築物(包括所有建築物、構築物、含加改建部分)和其他設施的行政處罰。而金光華集團內部人士透露,與許宗衡關係密切的廣東商人李亞鶴涉入該案,而李亞鶴自2010年立案以來被拘押至今。
12月28日下午,深圳市規劃國土委通過官方微博發佈公告稱,金光華廣場被依法沒收。
據稱,深圳市南國影聯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光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非法轉讓金光華廣場專案土地的行為已被查實。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對此作出了沒收金光華廣場用地範圍內的建築物(包括所有建築物、構築物、含加改建部分)和其他設施並上繳國庫的行政處罰。財政部門將委託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管理。
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在行政處罰告知書上明確表示,金光華集團和南國影聯未經批准,以“假合作、真買斷”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屬非法轉讓土地行為,因此依法沒收金光華廣場地下空間和地上所有建築物,沒收南國影聯“非法所得”2.15億元,並處罰款1.075億元。
據大陸媒體報導,這一處罰曾引起爭議。處罰前,深圳市規劃國土委根據申請舉行了聽證會,聽取兩公司對擬處罰事項的陳述、申辯。在聽證稱述中,深圳市規劃國土委提及“金光華集團相關負責人”也承認了相關事實。據金光華集團內部人士透露,該“相關負責人”即是目前仍被羈押于北京的李亞鶴。
李亞鶴是與許宗衡關係十分密切的廣東商人。2009年6月,許宗衡被“雙規”,引發深圳市官場和商界地震。原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余偉良、原龍崗 區政協主席陳勝興、原福田區委書記李平、原深圳市政協副主席黃志光等官員紛紛“落馬”,深圳市一批地產商界代表亦被調查。之後,這些商人多數“平安歸來”,惟李亞鶴仍被拘押。
而接受財新記者採訪的多位原專業律師表示,行政機關無權對合同效力進行認定。最高法院的前述司法解釋主要解決的是合同的性質和效力問題。即使認定合同無效,主要後果也是以民事處理,而非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即使存在違規,如此重罰也沒有依據。
據公開的資料顯示,金光華廣場坐落於深圳市最早的商業中心羅湖區人民南片區,總建築面積超過12萬平方米,整個廣場集購物、娛樂、餐飲、觀光於一體,與地鐵無縫鏈結,是深圳市目前惟一的超大型地鐵上蓋物業,總建築面積達10萬平方米,據保守估計其價值已達60億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