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田賠11億 美法院初步批准

【新唐人2012年12月29日訊】(中央社舊金山28日路透電)美國法院今天初步批准豐田汽車(Toyota)支付11億美元,與提出集體訴訟的車主達成和解。

車主認為,豐田車輛無預期突然加速的問題,導致他們的汽車價值滑落。

美國加州聖安娜(Santa Ana)的地方法院法官塞爾納(James Selna)安排明年6月舉行聆訊,對和解協議做出最後判決。

豐田的和解協議上週宣布,內容包括賠償原告5億美元現金,加上總和約6億美元的煞車優先系統安裝和客戶服務計畫。

塞爾納寫道:「和解比訴訟更能符合原告利益。」

原告律師柏曼(Steve Berman)表示,對法官裁決同意和解協議感到高興。豐田發言人韓普(Julie Hamp)則說,很滿意法官的裁決,「這將對我們的客戶有益,也能讓他們對座車更有信心」。(譯者:中央社張雅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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