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突擊花錢 花誰的錢?

【新唐人2012年12月29日訊】 進入12月,就進入了年底突擊花錢月。按照今年的財政支出預算12.43萬億元,還餘下1.9萬億元,要在12月突擊花掉。對此,財政部財科所人士回應社會質疑說:「並不違反預算管理規定」。其實人們質疑的恰恰是預算管理規定。明知「基數預算」制度導致年底突擊花錢,揮霍納稅人稅款,成為貪污腐敗的溫床,卻不糾正,完全是出於既得利益集團的利益。

隨著財政收入長期以遠高於GDP的增長速度增長,「年底突擊花錢」也成為更加嚴峻的問題。僅以過去五年財政部數據為例:每年最後一個月花掉的錢數:2007年是近1.2萬億元,超過全年財政支出金額的1/4;2008年1.5萬億元;2009年為2萬億元;2011年最後兩個月 3.5萬億元。去年,曾有一湖南商人忍無可忍,狀告湖南省財政廳、文化廳、省直機關事務局「不買對的,只買貴的」,將可用1500萬元完成的採購,以 3000萬元成交。湖南省文化廳的回應是:為「花完預算」,買高不買低,「可能不合法,卻合情合理」。如此荒唐的案子,竟以商人敗訴告終。而人們已經司空見慣,年底家門口的路又被刨開,貌似修路,實際是因為年初拚命拿的錢要拚命花掉,好為來年騙取預算經費而提高基數。

年底突擊花錢,使國家和納稅人蒙受巨大損失。中國到底是錢多得花不完還是需要用錢處無米下鍋?這真是冰火兩重天。就在最近,中國社會科學院報告顯示,養老金個人賬戶虧空突破2 萬億。可知2萬億是什麼概念?就是本月政府需要突擊花掉的錢數。問題是,為什麼這個預算制度會導致完全違背公共財政原則的荒唐行為?
原因很多。

首先,花掉的錢可以轉化成GDP政績;省下來的錢除了上繳別無它用。其次,它為政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提供了貪污腐敗機會。大量行政經費可以變成個人經費或者集體小金庫,在年底各式總結表彰會上,可以變幻名目,發放福利。此外,樓堂館所上馬,超標轎車購置也都有了支出藉口。那些「跑部進錢」的人也有了「進貢」機會。整個12月是中國官僚體制明目張膽瓜分納稅人稅款的時機。假定一個單位去年預算100萬,如果只花掉80萬元,不僅剩餘20萬得上繳,還要將第二年預算經費減至80萬元。

很多有識之士都呼籲要把如此荒誕的「基數預算」改為「零基預算」,每年預算從零開始,不考慮上一年金額。然而,叫喊了十餘年都沒有實現。各級政府把完成預算的多少作為考核標準,卻不考核預算資金的使用是否合理,是否用在民生上。能夠「超支花錢」被視為一種工作能力。凡是和體制沾邊的人,都在想方設法吞噬和侵佔公共資源,好像毛時代常說:「挖社會主義牆角」。雖然今非昔比,中國早就沒有什麼社會主義的影子了。

各方人士不是沒有想過改變的辦法和做過努力。比如在官員政績考核中突出節省預算成本;比如下發《關於加強地方財政結餘結轉資金管理的通知》;比如制定《預算法》,然而,一切無效,年底突擊花錢愈演愈烈。財政預算和執行,本應由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然而,作為政治議題的預算,實際上受制於中國的政治制度。不受監督的政府,權力無邊,遑論年底突擊花錢。作為其重要性僅次於憲法的《預算法》,從2005年起進入修改程序,由財政部和人大同時起草,曾因雙方分歧而被擱置。到了2010年發現,修改草案竟比1997年版還要退步。

社會正義和公共利益是財政政策的目的。然而,絕大多數民眾對於財政預算和開支並不大在意,以為和自己關係不大。只有極少數公民和民間機構在堅持要求政府預算公開。財政管理者有意將財政預算和收支信息隔絕於公眾,或只讓納稅人看到財政支出帶來的利益,卻發現不了相應的成本來源,好使其稅收和非稅收入最大化。嚴格預算制度、強化監督預算執行,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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